近年来,随着虚拟货币市场的波动,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,我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日趋严格,尤其是2021年9月,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在此背景下,“挖矿虚拟货币是否构成刑事犯罪”成为公众和法律界讨论的焦点,本文将从法律定义、政策演变、刑事风险及典型案例等方面,对此问题进行详细解析。

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的法律定义与政策演变

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是指通过计算机运算解决复杂数学问题,从而获得虚拟货币(如比特币、以太坊等)作为奖励的过程,从技术角度看,挖矿涉及区块链共识机制,但其本质是一种资源消耗高、碳排放大的生产活动。

我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经历了从“默许”到“严控”的转变:

  • 2013-2017年:央行等部门多次发布文件,明确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,但未直接禁止挖矿活动。
  • 2019年:国务院将虚拟货币“挖矿”列入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的“淘汰类产业”,要求地方逐步清退。
  • 2021年《通知》:首次明确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属于“非法金融活动”,要求“坚决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挖矿活动”,并严禁新增挖矿项目。

政策演变的核心逻辑在于:虚拟货币挖矿不仅消耗大量能源(与我国“双碳”目标冲突),还可能滋生洗钱、非法集资、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,且其匿名性特征对金融监管构成挑战。

挖矿虚拟货币是否构成刑事犯罪?——需结合行为性质判断

根据我国刑法,刑事犯罪需具备“社会危害性”“刑事违法性”和“应受刑罚处罚性”三个特征,挖矿虚拟货币本身并非刑法直接规定的罪名,但相关行为可能触犯《刑法》中的具体罪名,是否构成犯罪需结合行为目的、手段及后果综合判断。

可能涉及的刑事罪名

(1)非法经营罪
《刑法》第225条规定,违反国家规定,从事非法经营活动,扰乱市场秩序,情节严重的,构成非法经营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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